认定为恶意欠薪的方法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恶意拖欠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的行为构成恶意欠薪罪。欠薪罪的“薪”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