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同时具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同时具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较大的
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同时具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