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
法律依据: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
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