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2022

 在线之家   2023-05-26 19:18   174 views 人阅读  0 条评论
摘要:

伤残鉴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二级

  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5、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4.5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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