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支付令的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