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户口迁移手续的流程是由当事人到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同时需要准备落户申请书,到所在地村委会开准予迁入介绍信,然后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批;派出所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拿到后,就完成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