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规定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在线之家   2023-05-08 21:54   228 views 人阅读  0 条评论
摘要:

监察法规定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

  监察法规定留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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